最近有兩則關於移民局官員的新聞

移民署台中專勤隊長時保寧在隊上位高權重,犯案或逾期居留的外籍收容人都得經過他這一關,但他卻假借可以自由進入拘留室,對4名女收容人伸出狼爪。

【張麗娜、陳郁仁、何哲欣╱台北報導】婦人李春花昨向《蘋果》泣訴,她本月10日單獨赴加拿大旅遊探親,在溫哥華機場遭海關三度翻行李、兩度搜身,甚至被逼問:「來10多天為何帶10幾件內衣?」「你丈夫一個月才賺10幾萬元,你居然花5萬多元買機票出來玩?」海關最後恐嚇她:「若不簽(離境同意書),就拘留1、2天。」她歷經5小時多折磨後,在半逼迫下簽署自願遣返同意書,遣返回台。

可以想見移民局官員權利很大。

其實這次在辦加拿大簽證時也很不快,因為官方網站上寫財力證明文件,如:銀行對帳單、工作證明....於是我就只提供了在職證明,結果連遞件都不讓遞,說要銀行證明。又想確認所謂銀行證明是存款證明還是印存款簿,打電話進語音系統說:不接受任何關於簽證的詢問,請參照網站。問題是網站上就讓人誤會了啊?

加拿大移民官,如同我之前有提到一位瑜珈老師的經驗,其實很多人都被問過奇怪的問題吧?(應該各國移民官)但移民官員如何拿捏,或著怎樣問話,可能有他們的教戰手冊,他們的判斷方式可能也有他們自己的尺度吧!也許天他當班的這個時段,規定要抽查一些人,或著一架航班入境,就是要查多少比例的行李。又或許當移民官員質疑的時候,我們的態度不夠明確,讓他覺得事出有因,是不是有隱瞞什麼....尤其這個婦人語言又不通,只是我自己在溫哥華機場的經驗是,那裡有一大堆會說華語的工作人員耶~海關要找人來翻譯應該是很快才對。另一方面,當我們在國外遇到問題時,是不是都知道要怎麼處理?我們常常覺得去偏僻、落後的地方,才會事前查明台北辦事處在哪裡,結果往往在文明的國家遇到問題!

在加拿大我的行李沒啥問題,但隨身行李被查過,官員還蠻客氣的問我可不可以check,我心想:能說no嗎? 搜身檢查我也是有,可能是我的褲子口袋太多,又是拉鍊的,所以應該穿運動褲+拖鞋最適合了。

我覺得語言很重要,態度也要很鎮定,在台灣大家都覺得不敢忤逆當官的,但在國外是就是是,不是就不是,不要因為一些威嚇而自亂陣腳。就算去不了這一國,世界上還有其他兩百多國可以去,沒啥了不起的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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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nhuic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